中共犍为县教育局党组文件
犍教组发〔2008〕6号 签发人:廖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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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犍为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直管单位中
开展创建“四好”班子活动的意见
(试 行)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管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校(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创造班子一流业绩,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学习好、团结好、勤政好、廉洁好”(以下简称“四好”领导)班子的活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发展犍为教育为已任,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党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发展犍为教育、办犍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争创“四好”班子的具体要求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
班子要围绕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要求,抓好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阅读经典的教育教学理论著作,在实践中加强理解,有机吸收逐渐内化;善于捕捉教育新信息、新动态;熟悉、精通电脑操作,加强网读,参与网上交流。完成干部调训和其它学习任务。班子成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每月读一本书,每两月撰写1篇以上教育随笔(全年不少于5篇),每年至少完成一篇结合本职工作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做到“五有”,即:领导班子全年有学习计划,每季度有学习专题和重点,有学习制度,班子和班子成员有学习记录,班子成员每人有教育随笔、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
2、增强团结,把班子建成开拓进取的战斗集体
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团结意识,自觉做团结的模范。识大体、顾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班子成员交心制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四无”,即:无“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现象;工作中无推诿扯皮的现象;无因工作不协调出现上访和信访的现象;无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的现象。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维护集体领导,自觉同有损团结和班子形象的言行作斗争。
3、勤政务实,努力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
领导班子要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育人,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全面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教学目标任务,初中、小学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考核时综合排名要居前列,高中要完成或超额完成局下达的高考目标任务,职高、幼儿园和局直管单位综合评估要达到“一等奖”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完成教育教学目标;带头定期联系班主任和学科老师;带头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完成“三新一德”新课程学科培训和相关的考试考核。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廉政规定
领导班子要坚决执行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班子成员要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政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纪律观念,在处理重要问题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四无”,即有关学校发展、人事、招生、基建等重大事项及重大经济问题坚持实行集体讨论,无个人说了算和个人决定重大事情的现象;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外,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无上班炒股、违规补课、有偿中介等违规行为;无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注意生活小节,过好了“五关”,即过好享乐关、权力关、名位关、人情关、金钱关,树立起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三、 考核评选“四好”班子
各校(单位)法人代表是开展“四好”班子活动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本校(单位)此项活动的组织和安排。一学年结束后各校(单位)对照创建“四好”的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于9月底前向局党组上报上学年创建“四好”班子的材料,交教育局党组,由局党组组建考核小组,对申报的班子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四好”班子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以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直管单位分类,按15%至20%的比例评选“优秀”,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方可评优,80分以上为“良好”。凡是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有教职工受到通报批评或出现教师打学生情况的一票否决,领导班子当年不参与“四好”班子评选。
四、 奖惩
每年开展一次“四好”班子评比表彰活动,对考核确定为“优秀”、“良好”的班子分别奖2000元、1000元。其中法人代表占40%,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得奖,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学校奖金减半。对一票否决的班子给予“黄牌”警告,并对班子成员实行诫勉谈话。
此《意见》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犍为县教育系统“四好”班子考核评分标准
中共犍为县教育局党组
2008年8月28日
报:乐山市教育局党组、犍为县委。
送:县四大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
犍为县教育系统“四好”班子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犍为县教育系统“四好”班子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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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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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
全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制度、学习记录的得2分,缺1项扣0.5分;季度有学习专题和学习重点得1分;班子成员读书笔记完成好的得2分,班子成员每两月一篇随笔(全年不少于5篇),完成的得4分,少一篇扣0.5分;调研文章或工作心得完成的得2分;学校的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任务的得2分。 |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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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 |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制度的得4分;按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的得3分;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的得2分;工作中做到了“四无”的得5分。有“团结”不好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
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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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 |
教育教学质量:小学、初中同层次第一名45分,第二名43分,第三名41分,第四名39分,第五名37分,第六名35分,7名及以后33分;高中(含职高)完成或超额完成局下达任务45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6分;直管单位、幼儿园综合评估一类45分,二类40分,三类35分。安全工作:获得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得15分;无安全责任事故得10分;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的视情况扣分;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况扣分。未完成县职中送生任务的扣3—5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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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1分;巩固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果的得2分;开展了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得1分;民主评议行风“好”的得2分;教师师德师风好的得3分;班子成员做到“四无”的得4分。廉洁纪律遵守不够好的视情况酌情扣分;民主评议行风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不好的视情况扣分;学校收费投诉查证属实的视情况扣分。 |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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