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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举办犍为县第28届中小学生冬季运动会的通知
犍为县教育局(通知)
 
 
犍教通〔2008〕30号               签发人:廖玉明  
 
──────────────

犍为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犍为县第28届中小学生冬季运动会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和实施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文体旅游局、县教育局《关于我县筹备参加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项目布局的意见》精神,按照犍教发[2008]18号《2008犍为县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县第28届中小学生冬季运动会定于11月中旬举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列入学校工作议程,要以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为契机,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给我们参加市第五届运动会的参赛项目,积极做好“选苗”和组队工作,要按照本届竞赛规程,积极组队参加,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能,为上级培养、输送体育竞技人才作出新的贡献。
  为把本届运动会开成全面参与,全面落实,健康活泼,团结向上的盛会,现将《犍为县第28届中小学冬季运动会男子篮球和乒乓球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附件一:犍为县中学生男子篮球竞赛规程
  附件二:犍为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程
  附件三:犍为县第28届中小学生冬季运动会比赛报名表
 
 
 
犍为县教育局
二00八年九月四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附件一
犍为县中学生男子篮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时间:2008年11月中旬;
  2、地点:犍为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
  二、参加单位(初中组8队,高中组6队)
  (一)初中组
  清溪初中、罗城初中、孝姑初中、定文初中、龙孔初中、石溪初中、犍为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犍为二中。
  (二)高中组
  犍为一中、清溪高中、罗城中学、孝姑中学、犍为职高、电大。
  三、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初中组运动员12人(其中甲组6人,乙组6人)。高中组运动员12人(其中甲组6人,年龄不限6人)
  2、运动员资格
  (1)队员必须是具有本县户籍和学籍,年龄符合,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比赛的中学生。
  (2)年龄规定:甲组1993年出生的4人,1994年出生的2人;乙组1995年以后出生的(含1995年)6人。
  (3)参赛运动员实行注册参赛制,于11月5日前统一办理参赛证。注册办证时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注册费、参赛证工本费20元。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定:
  1、比赛采用3节赛制,每节10分钟。第一节由甲组运动员参赛,第二节初中组由乙组运动员参赛,高中组超龄组参赛;第三节不限组别、年龄。
  2、第一节(初中)甲组场上始终保持“三带二”(即三名93年,二名94年队员)队员,不足5名可从小替大,第二节甲组队员不能够替换乙组队员。
  3、比赛队每节可要求暂停2次,决胜期暂停1次。
  4、运动员参赛服后背上应印有自己真实姓名。
  5、参赛服号码规定:初中组93年出生运动员4—7号,94年出生运动员8—9号;乙组运动员10—15号;高中组甲组年龄运动员4—9号,超龄组10—15号。
  (二)初中组赛先分组单循环,每组前两名(后两名)交叉赛后,胜(负)者相遇,决出第1—4名(第5—8名)。高中组进行单循环比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初中组前四名给予奖励,高中组前三名给予奖励。
  2、选拔优秀运动参加乐山市第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篮球比赛。
  六、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属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二

犍为县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中旬;
  地点:待定。
  二、参赛单位(19个代表队:初中9个代表队,小学10个代表队)
  1、各片区牵头,学校选定一所初中,一所小学参赛;城区初中(一外、二中、玉中),小学(新小、附小、南小、玉小)单独组队参赛。
  2、中学组:95—96年;小学组:97年以后(含97年)。
  3、参赛运动员于11月5日前统一办理参赛证。办理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实行注册制,交注册费、参赛证工本费20元。
  四、参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男女各4人。
  2、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
  五、竞赛办法
  1、初中、小学设男女单打、男女双打、男女团体。
  2、采用中国乒乓球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乓联的最新规定。
  3、比赛裁判采用一人制。
  4、单打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打11分),团体采用单单双单单制(五场三胜制,每单局打11分)。
  六、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中小学组分别录取前九名,按13、11、10、9、8、7、5、4、3记分,双打记双分。
  七、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属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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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网站管理员1 发布于 2008-9-4 上午 10: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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